关于开展 2026 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继续教育学院点击:31时间:2026-04-01
各校外教学点、相关同学:
为做好 2026 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,学院已于3 月 25 日向各教学点印发《关于做好 2026 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。请各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组织学生做好本批次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。
一、申请对象
1.毕业申请对象: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(本科生须完成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)的2024 级专科、专升本应届学生,及其他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毕业条件的往届学生。
2.学位申请对象:符合上述毕业条件,且满足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,可同步申请学位。
二、申请时间
1.学生申请毕业:2026 年4月16日—5月10日
2.学生申请学位:2026 年5月12日—5月19日
请各教学点认真组织、及时通知,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4月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