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7年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继续教育学院点击:153时间:2026-10-08
各校外教学点、相关同学:
为做好2027年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,学院已于10月8日向各教学点印发《关于做好2027年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。请各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组织学生学生做好本批次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。
一、申办对象
1.毕业申办对象:
(1)应届2022级五年制高升本学生: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(含毕业论文),成绩合格。
(2)其他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:2022—2024级专科、专升本,2019—2021级高升本。
2.学位申请对象:符合上述毕业条件,且满足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,可同步申请学位。
二、申请时间
1.学生申请毕业:2026年10月20日—11月11日
2.学生申请学位:2026年11月16日—11月18日
请各教学点认真组织、及时通知,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10月8日
